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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电动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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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阅读:12 编辑:宁浩
  

  今年10月初,朱女士在该县安洲街道某电动车行购买一辆电动车,行驶不久发现电动车的车大灯不亮,连喇叭都不响,她要求商家更换,但商家只表示对问题维修,不能整车更换。

  接到投诉后,安洲市场监管所人员当即联系朱女士和商家。朱女士认为,电动车大灯和喇叭无法使用属质量问题,商家没告知应整车更换。而商家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纯属偶然,可以对电动车免费维修,无法整车更换。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朱女士把电动车退回商家,商家退还朱女士全额购车款。双方还通过仙居市场监管局向县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

  仙居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要选择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品牌电动车;购买时确认电动车外观、电池和性能;保存购买发票和保修卡,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维权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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