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文要求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专家表示,此举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6月7日《新京报》)
必须正视的是,新能源汽车在发展过程中,遭遇了“成长的烦恼”。可以说,新能源汽车就像一朵玫瑰花,成本低又环保,是挺漂亮,但也扎手,主要是充电不容易。正所谓:“高高兴兴买车回,忧忧愁愁找电充。”充电桩等充电设施不足,正在成为阻碍人们选购电动汽车的“拦路虎”。比如,在北京购买电动车,电动车企业一般都提供安装充电桩的服务。但充电桩安装条件苛刻,首先需要有个人产权的固定停车位,仅这一条就把很多人挡在门外。同时,对于纯电动汽车车主来说,如果能在小区的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实现“家门口”充电,能很好地化解充电难题。问题是,充电桩进小区,很不容易。再者,使用公共充电设施,需要面临停车收费、燃油车占位、慢充桩耗时、充电时段冲突等难题。
由于前期投入大、使用率低、额外维护成本高、成本回收周期长,大多数企业往往建的充电桩越多,亏得越惨。不单纯依靠充电服务盈利,依托其他业务板块实现支撑,成为多数充电桩企业面临的尴尬。
可见,不得限行限购,更须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换言之,只有解决好了充电难问题,才能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首先,充电设施网络建设,需获得地方政府支持,通过财政补贴和政策优化,帮助建设充电桩的企业得到便利。同时,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专业充电服务机构,责安装、运营和保修,实行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运营管理,提供精确定位、移动支付等服务,提高用户的体验。特别是,应将征收的传统汽车排污费,拿出一部分用于建设更多的充电桩,使新能源汽车,像手机充电一样方便。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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