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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刺眼又眩目 两车追尾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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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阅读:117 编辑:majunke

阳光刺眼又眩目 两车追尾酿事故

进入夏季,阳光格外刺眼,驾车隐藏很多危险。昨日,渝北区兴隆镇驾驶员小张,就被太阳光“晃眼”,突然出现“盲视”发生了追尾事故,所幸并无人员受伤。

7月15日上午10时许,渝北区驾驶员小张驾驶自己的小轿车沿210国道从渝北区石鞋镇往两路城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210国道良桥附近时,刺眼的太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迎面照射下来,让其瞬间“盲视”而看不清前方,当他睁开双眼时,由于跟车距离太近,“嘭”地一声,小张的爱车猛烈追尾了前放一辆轿车的车尾部。

接到报警后,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兴隆公巡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发现,小张驾驶的红色轿车引擎盖隆起,水箱破裂;被其追尾的棕色轿车尾部保险杠变形,尾箱盖翘起,已经无法闭合。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小张十分冤枉地说道,“是我大意了,我准备再往前面开点,再把遮阳板给放下来,不料,一束强烈刺眼的阳光正好照射到我的双眼上,搞的我睁不开眼睛,眼前一片白花花的;加上跟车距离太近,我的车追尾了前车!”

经调查,小张驾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张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民警给予小张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两辆车维修费用6000余元由小张承担。

驾车时如何抵挡刺眼阳光?

交巡警温馨提示:保持安全车距是前提,最简单的方法是打开遮阳板、戴太阳镜,最重要的是驾驶员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集中注意力的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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