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开套牌出租车在大岭山镇载客遇上巡警查车,急忙逃跑途中,撞伤4名辅警,撞坏4辆警用摩托车及2辆路边小轿车,后被当场抓获。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李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套牌出租车亦被没收,上缴国库。
去年12月12日下午,时年28岁的河南男子李某开着一辆套牌出租车,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某KTV门口搭载三名女乘客去该镇天和百货门口。在经大岭山镇教育路路段红绿灯处等候通过时,刚好遇上公安机关巡警检查。李某担心其套牌出租车被扣走,随即开车逃跑。此时,还在车内的三名女乘客要求下车,但遭到拒绝。
李某驾车逃窜的过程中,先后撞伤了4名辅警,撞击损坏了4辆警用摩托车,并撞坏了路边的两辆小轿车。
后民警在107国道大岭山路段大片美红绿灯附近将李某截停,将其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驾驶机动车在路上冲撞,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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