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今后,汽车销售将努力打造“三多模式”: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
简单地说,新的《办法》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这为打破品牌垄断、市场充分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条件。
说到这里,如果你还没看明白,不要紧,我们找来央广资深汽车记者河马推车,对购车新政做出详细梳理,保证让你清清楚楚。
政策确实是这样的
4月14日,商务部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发布会上的解读是“以后买车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
没错,政策要达到的规范和引导效果确实是这样,但有些具体问题可能还得琢磨琢磨。
到外地买车真的能实现吗
首先,关于“异地买车”这事儿,之前有过这样的情况:外地的朋友查了一下,觉得北京这边的便宜,优惠还更多,买一辆直接开回去,但问题是,店里有可能不卖。制造商考核经销商有一个指标叫“本地上牌率”,本地上牌率高,可以直接反映在某个区域的汽车美誉度上。
有人说了,这次办法里不是不准制造商给经销商下任务吗?没有销售任务不就可以卖了吗?
是的,任务可以没有,但制造商可以给经销商“奖励”啊,《办法》可没说不许给经销商“奖励”。拿什么作为奖励的指标?本地上牌率!商人都是趋利的,比如说:卖到外地我可以挣到100元,但是卖给本地我可以得到100元外加作为“本地上牌率”奖励的10元,当然会选择把汽车资源变现给本地客户。
实际上,跨区销售多年前就已经被允许了,但是,因为无利可图,所以更多的经销商还是把车优先卖给本地。
“加价”的事还会再发生吗
再说很多人特别特别痛恨的“加价”。
《办法》出台后是不是不会有“加价”了?您就“放心”吧,不可能!
从市场的角度看,热门车型加价是正常现象,因为稀缺资源嘛,所以,如果想拥有,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成本。问题其实是不明码标价,比如这车店里标价是20万元,但是一说买,就让你加价5万元。
新的《办法》规定,必须明码标价,也就是说,标出来你要加多少,你这车要卖25万元那就是25万元,别一说买就加,这样方便消费者比对,看看哪里相对实惠。
但是能不能做得到,看监管吧!
“烂车”将没有市场
说到这儿,您肯定会觉得这《办法》也没起到什么作用啊!也不是!
比如,“烂车”将没有市场。以前经常有制造商给经销商“搭售”任务,主要是外国品牌,“过气”车型拿到国内合资,市场销售不好,就折腾经销商。再如,进一辆热销车型必须同时进5辆“烂车”,“烂车”没人买、亏本儿,经销商就得从消费者身上找回来。这方法可就多了,遭罪的还是消费者。新的《办法》明确禁止了“搭售”行为。
对商业地产是个机会
还有一点,就是取消了授权销售。未来汽车大卖场会越来越多,这对商业地产来说也是个机会。
简单来说,就是圈块地,把所有能卖的车都集中到一个地方来卖,也可以叫“长期的车展”。现在已经有企业在尝试像“宜家”那样打造多品牌的汽车体验馆,消费者买车将有新的体验。
怎么样,这么一看是不是就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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