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9)提出并归口的《甲醇转化变压吸附制氢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业已完成。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1010室
邮编:100088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010-58811129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件:li_yan@cnis.gov.cn
附件:
1.《甲醇转化变压吸附制氢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甲醇转化变压吸附制氢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甲醇转化变压吸附制氢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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