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交通运输部公示了《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第4批)》。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第4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研究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10-62014121,传真:010-82011829,电子邮箱: atestsc@rioh.cn
附件: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表(第4批)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手机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