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进入了“史上最严”的第四阶段。
“第四阶段标准更为严格,车企的降耗任务很重。考虑到企业产品开 发和导入周期等问题,工信部设定了较为合理的车型燃料消耗量导入计划,目标逐年递减。而且,新能源汽车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时所获得优惠也采取退坡机 制。”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第四阶段标准下,车企的压力更多地来自于油耗相对较高的SUV车型,恰恰是此类车型在市 场上持续热销,对此,除了传统降耗外,加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则是目前车企主要采取的达标路线。”
第四阶段
根据工信部的相关 信息,在GB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27999-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 布后,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标准(2016~2020年),上述两个文件将分别加严单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企业平 均目标值要求,通过对单车和企业同时考核,实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在2020年国产乘用车 平均油耗降至5.0L/100km的目标。
自2012年6月《规划》发布之后,“出台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阶段目标值为基础的汽车燃 料消耗量管理办法”就成为主要任务之一。同年,工信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了第四阶段标准的制订工作。2014年7月,第四阶段标准通过审 查。2014年12月,第四标准正式发布,定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在适用范围上,第四阶段标准在第三阶段汽、柴油车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天然气、新能源(含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乘用车的考核,且这部分车型在确定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给予一定优惠。
“除 了适用范围之外,第四阶段标准通过对GB19578《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2799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的修订和加严,将现 有的乘用车节能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升级。”上述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汽车节能标准体系中,上述两个文件依然是主要构成。
其 中,GB19578《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适用于汽车产品准入环节,规定了我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最低要求,目的在于淘汰落后产品,促使乘用车燃料消 耗量全面降低。不满足这一国家标准的车型,不能获得《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不允许在我国生产、销售和注册、使用。这一标准在修订后,将加严了限 值要求,将加快淘汰较为落后的高油耗车型。
(作者: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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