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行业企业

汽车反垄断:新车推广期价格限制未获豁免权

收藏 阅读:
 
编辑:小五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6-01-12 00:01

1月7日,国家发改委第三次将汽车业内代表召集到北京开会,集中讨论《汽车业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征求意见稿。

这是自去年8 月和10月后,国家发改委第三次公开向汽车业代表征求意见,下一步即将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据悉,《指南》有望于今年5月上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正式 发布。目前的征求意见稿,已经草拟了大部分条例,接下来会根据各方反馈和专家意见,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等。

汽车产业链条的高度垄断,早就进入了国家执法部门的关注范围。2014年起,国家发改委出手频频打击汽车垄断,对奥迪、奔驰、克莱斯勒和东风日产等车企开出合计20.47亿元的罚单。

但 相关车企普遍反映,由于《垄断法》并没有特定针对汽车行业的条款,过于宽泛,而不知道其在经营过程中,触犯垄断的红线在哪里。在国家相关部门高举反垄断 “大棒”的压力下,汽车业内期待降低汽车经营者合规成本、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细则出台,这成为《指南》起草的背景。

《指 南》这一轮征求意见稿有两个最重要的突破:一是明确了备受车企关注的纵向价格限制可主张豁免的常见情形;二是确认车企对后市场配件(双标件和同质件)流通 的管控有哪些权力。这两点是整个《指南》的核心点,对原有利益链条触动很大。在讨论会中,整车厂也站在自身立场,提出了一些意见。

新车推广期和老车清库期未获豁免权

在《指南》的起草过程中,车企普遍关注在何种情形下,汽车业经营者能够得到进行合法设置纵向价格限制。在欧美的相关法律和案件中,根据各自市场的具体情况,都提出了豁免情形。其中主机厂是链条的主要垄断者,所以也特别关注豁免权。

在 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指南》列出了四种常见情形,分别是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经销商仅承担中间商角色、政府采购以及电商销售中的纵向价格限制可以根据《反 垄断法》主张豁免。仅承担中间商角色的经销商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与特定第三人或特定终端客户(如: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员工、大客户、广告及赞助对象等) 直接协商达成销售价,仅通过授权经销商完成交车、收款、开票等交易环节的销售。《指南》认识到该等交易在实践中普遍存在,在该等交易中,授权经销商仅承担 中间商的角色协助完成交易,与完全意义的经销商有所不同。

(作者:周开平 郭心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提示:支持键盘"← →"翻页

【手机版二维码】

相关阅读
汽车投诉 购车在线咨询
自主原创
本周本月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