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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新政:车企4S店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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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五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16-01-12 00:01

虽然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并规定消费者在车辆维修方面拥有自主选择权,但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多 个品牌4S店发现,在质保期内不按厂商及4S店要求到4S店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仍将失去质保机会。业内认为,在新车销售利润削减的背景下,售后收益对于 4S店的整体经营相当重要,虽然国家下发了相应规定,但由于执法强度不够,导致政策落地难。

经销商与厂商说法不一

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中指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在业内看来,这意味着厂家和4S店今后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了。

《规定》实施10天,北京商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就《规定》实施情况走访京城多个品牌4S店,调查结果显示,4S店对于车辆维修保养的要求并未因《规定》实施而发生改变。

一家日系品牌4S店的售后人员表示,不会限制车主在质保期内去非4S店维修保养,但车辆一旦出现问题,如果在4S店的维修网络中查不到相关车辆的保养资料,4S店及厂家将不会负责,特别是在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上。

广汽传祺的售后人员则表示,没有听说《规定》的实施,“车主在质保期内最好是到4S店进行保养,以免出现‘脱保’的情况。同时,如果出现相关问题,还能避免利益纠纷”。上述销售人员说。

不过,与4S店的说法不同,部分汽车厂商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已经将《规定》的相关要求与各自经销商进行了沟通,并针对一些消费者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解释。

(作者:孙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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